虚假APP诱导转账受害者追偿
【标题】虚假APP诱导转账受害者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参加招聘会时,被冒充hr的工作人员以'高薪培训'为由诱导下载名为'职通车'的虚假APP。平台谎称可贷款审批通过并承诺培训后推荐就业,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银行卡信息。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该APP转账约3.5万元用于课程购买及贷款服务,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被下架,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导致资金损失,且APP已注销无法承担后续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APP界面截图及贷款审批通过记录。公司虽否认与APP关联,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公司实名认证情况,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认定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退还张某某课程费用2.8万元,并赔偿部分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及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招聘与线上APP的关联诈骗,保存验证码记录、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对已下架平台应主动向监管部门举报,必要时可通过刑事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