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兼职者3.5万元案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兼职者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虚假承诺高薪,诱导求职者缴纳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声称可提供政府机关高薪兼职机会。对方以需先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支付记录无法追溯,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调查,该公司工作人员冒充政府人员,利用招聘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通过要求点击不明链接、虚构入职流程等手段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求职者主动点击链接产生的交易关系,且已提供'入职办理'服务,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交的招聘平台对话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平台资金流向追踪报告,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存在真实用工关系的有效证据。仲裁员现场演示虚拟币交易链路,确认资金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且招聘平台已下架涉事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已支付的2.8万元,并认定其行为构成民事欺诈,但未达到刑事诈骗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资金流向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先缴费后入职'的异常招聘模式,保留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招聘平台需强化对发布主体资质的审核,虚拟币交易存在资金监管盲区,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