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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教育培训公司骗3.5万元要求退款获支持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教育培训公司骗3.5万元要求退款获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虚假教育培训项目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内部微信群收到'领导'指示,要求购买'包过课程'。对方以医疗养老政策为噱头,承诺高收益低风险,通过虚假APP引导其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虚拟币账户。期间多次要求提供信用卡支付验证码,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账户被冻结,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提供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短信截图与支付记录,发现公司使用伪造的教育资质文件。公司未能出示课程服务协议及实际教学证据,且承认未核实员工资金流向。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虚拟币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

【分析启示】警惕'包过'噱头诱导转账,核实公司资质与项目真实性。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保留虚拟币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冒充领导诈骗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避免轻信高收益承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