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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婚恋平台骗缴培训贷3.5万

【标题】员工被婚恋平台骗缴培训贷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员工,因求职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公司人员,后被诱导参与培训贷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在网贷平台申请贷款,承诺可协助提现并转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被公司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转移,且平台客服多次冒充公司人员要求其继续缴纳费用。在察觉异常后,张某某于2024年6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员工虚构培训贷业务诱导其贷款,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及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申请网贷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网贷提现记录、平台聊天截图、资金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公司员工多次使用虚假身份引导其操作。公司虽提交员工通讯录,但无法说明业务合法性及资金流向合理性,亦未举证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通过婚恋平台虚构培训贷业务、伪造转账凭证、诱导资金转移等欺诈行为,裁决退还张某某贷款本金及利息,并赔偿其维权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不得以非法手段骗取劳动者财物。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平台涉嫌诈骗的新型套路,凡要求缴纳培训费、征信修复费等名目资金的,务必核实资质并保留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时,应第一时间报警维权。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