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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金融机构虚假招聘诈骗员工被追责

【标题】冒充金融机构虚假招聘诈骗员工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招聘产生劳动纠纷,案由涉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征信修复兼职'广告,对方自称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婚恋交友软件添加联系方式后,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异常后,要求退还资金遭拒,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求职者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招聘平台后台数据、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婚恋软件聊天截图。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入职登记或服务协议,张某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其通过扫码支付虚拟币至非公司官方账户。庭审中公司承认未核实员工身份信息,但称资金用途需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虚构征信修复业务的欺诈行为,裁决公司返还虚拟币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虚拟币诈骗。用人单位需规范招聘流程,避免使用非官方账户收款。遭遇诈骗应及时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电子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