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员工获赔
【标题】冒充领导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面试后,企业主以需缴纳培训贷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期间冒充公司领导发送短信催促转账,并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配合'征信修复'操作。张某某察觉异常后立即报警,经侦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多级拆分资金方式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属商业合作纠纷,认为员工未核实资质属于自身判断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培训协议。仲裁员核实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地不符,且网络借贷场景存在资金流向异常,最终采信劳动者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证据规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培训贷'等话术陷阱,网络交易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全通讯记录,用工单位需规范招聘流程防止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