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自称医疗养老机构招聘的广告,对方通过短信链接诱导其下载伪造的招聘平台APP。在与'HR'王某的线上交流中,对方以虚构的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遂向警方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招聘人员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其已通过正规招聘流程录用,转账行为属于自愿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银行流水及虚拟币交易记录,确认其账户在2024年6月曾收到诈骗分子发送的伪造招聘平台链接。经质证,公司无法提供与张某某的劳动合同或录用通知,且承认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分子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虚假交易,判令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非法买卖虚拟币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招聘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遭遇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虚拟币交易存在较高风险,建议优先使用平台内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