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用户遭遇虚假APP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标题】投资用户遭遇虚假APP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主张追回损失,公司否认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租房平台看到'某某公寓'宣传信息,被诱导添加自称客服的微信账号。对方以虚假APP展示投资收益,要求下载伪造的'某某理财'软件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分三次向二维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登录且平台已封停涉事账号,遂向仲裁委申请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需承担全部退款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信息,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未收到款项否认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封停通知。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否认责任。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双方沟通记录与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使用非官方渠道交易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约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22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及第1092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进行判定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切勿轻信'客服'诱导操作;验证码等关键信息不得随意提供;平台应加强虚假APP监测,完善用户资金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