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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虚假公检法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员工被虚假公检法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网络招聘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应聘客服岗位。入职第三日,人事主管称需完成贷款审批流程,引导其下载'国检通'APP。该APP界面与真实政务平台高度相似,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对话引导至'资金监管'环节,误以为需交付3.5万元保证金。在未核实平台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公司提供的银行卡进行现金转账,后发现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其受骗,要求全额追缴损失;公司则称已履行入职告知义务,张某某因自行下载不明APP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银行流水及与人事主管的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与官方平台的相似度及公司是否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要求张某某补充资金流向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审核失职,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平台真实性亦需承担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安全法》第44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招聘环节资质审核,员工需提高对公检法人员身份的核实意识。遭遇资金监管要求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真实性,发现异常及时冻结账户。本案警示:屏幕共享功能使用需格外谨慎,建议开通手机银行转账限额并留存完整聊天记录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