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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扫码缴费后被转虚拟币遭骗

【标题】兼职扫码缴费后被转虚拟币遭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称可在家完成婚恋交友场景的线上任务。入职后被要求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资金经多层虚拟币通道转移至境外账户。公司以'投资用户需自行承担风险'为由拒绝退款,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为虚构的网络诈骗团伙,团伙成员通过伪造招聘平台资质诱导求职者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公司称已明确告知需自行操作虚拟币提现,且资金流向属个人行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平台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拟币流向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证明其不知情。仲裁委要求双方对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发现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且与平台后台数据吻合,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采信规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平台资质及工作真实性,警惕要求扫码付款等异常操作。用人单位不得利用婚恋场景等虚假场景进行资金诈骗,电子证据需确保完整性与合法性。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流向追踪,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