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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假币调包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假币调包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线下街面医疗养老机构办理贷款时,遭遇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分子。对方通过微信建立信任关系,谎称可协助通过贷款审批,诱导张某某提现网贷后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使用假币调包手段制造交易假象,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资金损失,公司则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交易风险应由用户自行承担。双方对虚拟币通道资金流向及假币调包行为的因果关系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公司出示平台合规文件。针对假币调包证据,仲裁委要求补充鉴定材料并传唤关键证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对虚拟币交易进行实质性审核,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亦需承担部分过错。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场景中虚拟币洗钱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发现假币调包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避免因未尽核实义务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