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现金难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骗现金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约3.5万元薪资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医疗养老机构招聘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贷款审批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屏幕共享操作银行账户,后以资金冻结为借口诱导其转账。李某冒用公司名义签订电子合同,实际系个体经营者伪造身份实施诈骗,款项转至关联账户后迅速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未授权李某招聘事宜,否认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质疑电子合同真实性及转账凭证有效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电子合同。张某某提供完整通讯记录及转账截图,公司提出李某IP地址异常但未举证。仲裁委委托第三方鉴定电子证据,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并调取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酌情扣减部分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34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招聘骗局,核实对方身份时应要求查验企业资质。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全,屏幕共享操作前务必确认对方真实身份。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流程备案,避免被冒用名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