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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境外兼职骗取虚拟币遭追偿

【标题】虚构境外兼职骗取虚拟币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发布高薪境外兼职广告,以虚拟币通道收取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招聘信息,宣称可日赚500元。对方要求其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至虚拟币账户,随后通过APP截图伪造境外购物订单。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遂报警。涉案账号被平台封停,公司称系员工自愿交易。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境外购物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约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提供虚假订单截图证明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截图,被申请人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经质证,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伪造订单截图实施欺诈行为,且虚拟币通道存在资金监管缺失。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约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民事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交易监管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及交易真实性,警惕虚拟币通道资金风险。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企业不得以虚构购物场景诱导他人转账。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