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待业人员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司高管的男子,被诱导至虚假维修服务平台转账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的李某。李某以公司需要紧急采购设备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伪造的APP截图查看虚假维修服务合同。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以'退款理赔'需要现金交付为借口,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失联,平台亦无法提供实际服务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任何业务往来,否认存在履约能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证明李某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无法出示服务合同原件,且APP截图经鉴定为虚假平台界面。仲裁员结合资金快速转移特征及网络购物场景异常性,认定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对李某的诈骗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实名认证核查,警惕冒充熟人诈骗;网络交易应核实平台资质,避免现金交付;遭遇资金快速转移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建议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诈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