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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遭培训贷诱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遭培训贷诱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设置的培训贷骗局,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高薪理财顾问'兼职信息,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信任。在要求下载指定APP后,被诱导缴纳培训费2000元并签订虚假合同。随后以'投资理财'为名分6次转账约3.5万元,公司人员通过网贷提现后立即转移资金,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自愿签订合同,属民事纠纷;张某某则认为对方虚构培训贷流程,以婚恋关系为幌子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显示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被转出,核实聊天记录发现公司人员使用'恋爱导师'话术诱导投资。公司未能提供培训服务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APP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虚构培训贷场景,通过婚恋关系建立信任后实施资金诈骗,裁决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以婚恋为名的金融骗局,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需严格审核兼职信息真实性,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