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培训费

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培训费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骗取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生纠纷,涉及教育培训费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代办职业资格证书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高端培训课程。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公司财务人员也拒绝提供课程详情。经资金流向追踪,公司账户在收到款项后24小时内将资金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已提供课程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培训合同及服务凭证,但仅出示虚假宣传资料。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公职身份证明文件,并以'内部渠道'为由多次催促转账。资金流向证据显示公司存在异常大额转账行为,财务人员未履行资金监管职责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警惕'证书代办'话术陷阱,平台需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核验。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建立资金流向监控机制,防止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