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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虚构培训骗局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虚构培训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的诈骗行为,核心争议为虚构教育培训项目骗取财物。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李某某以'内部培训'为名,谎称公司有特殊晋升通道,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对方提供的对公账户完成转账,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无关联且李某某身份造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存在虚假招聘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否认与李某某关系,声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退款'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平台通讯记录,确认转账系通过被申请人名义的对公账户完成。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某授权或培训项目真实性,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诱导充值。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利用虚假身份和培训项目实施诈骗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且部分转账用于非约定用途,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熟人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注意对公账户与公司名称一致性。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全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