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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诱导充值3.5万元被诈骗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诱导充值3.5万元被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充值缴费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结识自称公务员的李某,对方以办理生活服务优惠为由,要求其先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作为垫资费用。李某伪造公职身份及公共服务办理流程,承诺一周内返还本金并支付返佣,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并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留存了全部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遂向仲裁委提起维权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交易属私人投资行为,且未直接参与诈骗,否认存在还款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凭证,证明资金往来及对方虚构身份;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通讯录,未能说明与李某的关联性。仲裁委认定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且公司存在诱导脱离平台交易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3.5万元充值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对象以公共服务为名诱导充值,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或伪造场景诱导用户脱离正规交易渠道,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电子数据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