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培训项目骗局受害者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培训项目骗局受害者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李某,双方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机构负责人的李某。李某以'教育投资'名义推荐某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宣称年化收益达20%且无风险。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线下见面签订空白合同并转账3.5万元至李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后因项目未实际开展,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机构无办学资质,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难以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李某辩称系投资协议有效,且转账系自愿行为。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性质认定、转账行为是否属于诈骗及电子证据证明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李某否认合同真实性,但无法提供项目实际运营证据。仲裁员现场演示电子证据固定方法,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张某某提交的3次线下见面录音显示李某多次强调'高收益低风险'且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通过婚恋平台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利用空白合同实施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合同可撤销条款,《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签订合同时应要求现场核验资质并留存完整证据链。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避免错过法定维权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