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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贷款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贷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平台遭遇贷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机构客服的陌生人,对方以教育培训为由诱导其通过二维码下载虚假贷款APP。在伪造的贷款审批流程中,张某某被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APP为诈骗软件,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被申请人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APP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聊天存档,确认张某某遭遇身份冒充。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法院采纳申请人提供的电子证据链,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9条民事责任承担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身份冒充陷阱,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和APP截图证据,切勿轻信陌生二维码转账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