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现金
【标题】老人被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现金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诈骗纠纷案,涉事当事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身份从事网络教育培训业务,通过电话联系受害者诱导其参与高收益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教育机构招聘人员的电话,对方以'包过考试'为噱头,承诺低风险高收益的培训服务。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向该公司账户转入约3.5万元。初期对方返还部分小额本金获得信任,后以'系统升级需冻结资金'为由拒绝退还本金,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真实交易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称其系自主参与网络借贷且已提供服务。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合同关系及公司是否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虚假服务协议。经技术鉴定,监控视频显示对方使用伪造身份证件进行虚假宣传,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余诉求。认为公司虚构培训资质、伪造交易凭证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损失金额需结合证据比例认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身份核验义务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包过'等虚假承诺,核实机构资质时需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报警,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网络平台需强化身份认证机制,防止虚假账号招摇撞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