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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APP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标题】婚恋APP诱导转账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虚假投资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类APP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能修复征信为由推荐其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投资平台。在微信沟通中,李某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操作虚拟账户,后通过所谓'对公账户转账'方式收取约3.5万元投资款。平台运营期间频繁推送'教育培训'类虚假项目,最终因无法提现导致张某某发现骗局并投诉,涉案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抗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虚假合作协议。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且无法证明完全欺诈,对部分诉求进行审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套路,投资者应核实平台资质并保留完整证据链。对公账户转账需注意资金流向真实性,屏幕共享操作存在信息泄露风险,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