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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贷款诈骗获赔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政府人员诱导贷款诈骗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涉嫌贷款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岗位招聘信息,与平台客服联系后被对方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询问贷款需求。该人员谎称可协助办理贷款审批,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5000元手续费。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对方以'紧急止付'为由诱导其下载涉案APP进行转账,最终损失约3.5万元。涉案APP因涉嫌诈骗已被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平台客服已尽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招聘平台聊天记录、涉案APP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确认该公司员工使用伪造身份在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经质证,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与APP下架通知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招聘平台信息审核,求职者需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遭遇'紧急止付'等话术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保留电子证据完整性。本案中受害者未尽基本核实义务导致损失扩大,平台方未严格审查企业资质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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