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骗转虚拟币遭账户冻结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骗转虚拟币遭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后收到自称银行客服的短信,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支付3.5万元征信修复费。通过短信链接进入伪造的金融机构网页,对方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通过微信扫码支付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存在真实交易。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资金流向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拦截证据。公司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证明,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使用虚拟号码与张某某沟通。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确认虚拟币通道资金异常流动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款项,其余损失因无法举证真实交易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对虚假交易的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自称金融机构的陌生链接,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虚拟币交易监控机制。遭遇账户异常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