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求职期间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客服岗位,后被所谓'贷款审批通过'的虚假信息诱导。对方以政府工作人员身份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入金费',并谎称资金将转入虚拟币通道用于贷款放款。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已被平台封停,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平台信息,未参与诈骗活动,且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认定其未能履行对求职者的合理审查义务,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平台审核义务的要求。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贷款审批'等高危话术,核实招聘方资质。平台需完善身份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虚拟币通道转账存在资金风险,建议优先选择传统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