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垫付培训贷遭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垫付培训贷遭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诱导参与兼职,后因培训贷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承诺提供电商平台运营兼职机会。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质后,张某某被诱导下载涉案APP并支付3.5万元培训费。期间APP曾出现异常下架情况,公司人员以'先返小利'为诱饵要求张某某持续投入,后因无法提现且APP无法登录,张某某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事实、伪造金融机构资质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自主选择参与项目,APP截图无法证明存在强制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涉案APP界面截图。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APP操作流程,确认存在诱导性操作界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对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兼职骗局,保存屏幕共享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劳动者垫付费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