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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兼职诈骗虚拟币转账

【标题】婚恋平台兼职诈骗虚拟币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接触,以兼职为名被诱导参与网络借贷活动,涉及虚拟币转账及培训贷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王某某。对方以高佣金兼职为诱饵,要求其先通过虚拟币平台垫付3000元培训费,承诺7日内返还并支付佣金。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因对方失联发现被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无法启动紧急止付程序。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婚恋平台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虚拟币转账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否认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其提交的银行流水显示大额虚拟币交易记录。公司未能出示合作协议或业务凭证,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部分证据效力存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采取报警措施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裁决返还本金2.8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条款,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部分证据链不完整。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警惕高收益兼职骗局,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冻结账户。网络借贷中虚拟币转账易造成资金损失,应优先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交易。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