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受害者追缴损失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受害者追缴损失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要求其通过QQ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引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惠民通'APP。张某某按指示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手续费,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平台项目涉嫌非法集资,但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返还款项,公司辩称已尽到平台审核义务且未直接实施诈骗。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李某虚假身份及诈骗手段负有监管责任,以及张某某是否因屏幕共享操作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APP下载凭证及部分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方对监控视频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承认平台曾收到相关投诉。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风控机制及李某身份验证流程,要求双方就'是否存在履约能力'进行专业论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有效核实用户资质,对李某利用平台进行诈骗存在监管疏漏,但张某某未对异常操作及时中断导致损失扩大,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用户应提高警惕避免屏幕共享敏感操作。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留存证据,但超过止付时限可能影响追缴效果。建议完善电子合同条款明确平台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