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诈骗求职者3.5万元遭追责
【标题】冒充客服诈骗求职者3.5万元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电信网络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冒充客服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接到自称公司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期间对方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通过短信要求提供验证码并承诺退款理赔。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收款账户系第三方虚拟账户,遂报警并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诈骗过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转账系被冒充客服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账户系合作方代持,否认诈骗行为。双方对转账用途及账户真实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短信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内部通讯记录,但无法说明第三方账户关联性。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结合电子证据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平台手续费后返还张某某3.2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权益受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账户信息,警惕以退款理赔为名的新型诈骗。发现异常应立即留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配合要求验证码导致损失扩大。企业需完善风控机制,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