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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骗转账3.5万元遭追偿

【标题】求职者被骗转账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遭遇诈骗纠纷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对方以'培训费'为由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完成缴费。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转至对方提供的境外账户。后发现该APP为虚假平台,公司未履行录用承诺且拒绝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公司信息构成诈骗;公司抗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收到款项。双方对电子数据真实性及交易合法性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QQ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张某某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资金流向及虚假招聘过程,公司仅出示内部文件未能有效反驳。庭审中确认诈骗行为已脱离正规招聘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警惕要求预付费用的招聘陷阱。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应规范招聘流程,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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