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骗医疗费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骗医疗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市广场参加街头抽奖活动时,被自称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的男子以'医疗养老保障'为名要求扫码缴费。对方称需支付约3.5万元办理医疗保障手续,张某某因近期失业急需资金便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所谓'办理流程'系虚构,遂于2024年6月报警,但因监控视频缺失关键帧,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商业推广活动,张某某自愿扫码付款属民事纠纷。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认定及证据充分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现场照片、支付记录及部分监控视频,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活动授权证明。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转账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发现资金流向显示该公司账户存在异常大额转账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关于报案时效的解释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街头扫码缴费骗局,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遭遇诈骗后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方式,谨慎对待所谓'政府合作'类医疗养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