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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财务人员诱导虚拟币转账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财务人员诱导虚拟币转账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公司招聘,后被要求转账虚拟币至非公司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对方以'财务部李经理'名义联系,称需缴纳入职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按指示下载'某服务'APP并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无关,且APP非正规招聘平台,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司财务人员骗取虚拟币,要求全额返还;公司称未收到款项且不存在相关业务,认为系张某某个人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要求公司提供员工入职材料。公司无法出示对应岗位招聘记录,但主张张某某未签订合同存在过错。仲裁委结合电子证据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虚拟币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举证责任

【分析启示】劳动者应核实招聘方资质及转账账户信息,警惕要求虚拟币转账等异常操作。企业需加强招聘环节身份验证,避免被冒充风险。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留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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