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求职平台被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求职平台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招聘平台,案由涉及通过婚恋交友场景实施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看到婚恋交友兼职岗位,对方以'投资导师'身份承诺高回报。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现象,且所谓'投资老师'身份造假,多次联系平台未果,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假招聘信息导致其被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平台辩称已明确标注兼职性质,且未强制要求网贷提现,认为张某某存在自主决策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平台客服的通话记录,发现对方多次引导其进行网贷操作。平台未能出示与'投资老师'的签约记录,张某某提供了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截图作为证据。双方就资金流向是否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展开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裁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金额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结合平台运营规范中对兼职信息审核义务的约定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婚恋为名的诱导转账陷阱,平台应强化资质审核流程。建议求职者核实企业信息,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保留完整证据链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