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退款遭拒
【标题】求职者遭遇虚拟币诈骗要求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介绍高薪旅游工作为由,诱骗张某某下载虚假招聘APP并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李某失联,申请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公司辩称款项系正常业务合作,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APP截图,要求公司说明资金去向。公司无法提供与李某的签约材料及业务证据,且虚拟币交易记录显示资金已转至境外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企业主身份,利用婚恋平台实施诈骗,裁决公司返还全部虚拟币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婚恋为名的虚拟币转账骗局,及时保留证据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