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要求转账安全账户遭损失
【标题】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要求转账安全账户遭损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生活服务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被冒充客服人员的王某以'维修服务需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由诱导。对方通过伪造合同协议,声称需将3.5万元打入指定对公账户以激活服务,承诺先返还10%作为'预付款'。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账户被冻结且对方失联,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维修业务资质。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维修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资金用于'项目启动'且已与第三方签订协议,要求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伪造合同复印件。被申请人未能出示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及资金流向证明,仲裁员结合招聘平台公示信息及资金转账时间线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本金3.5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中以'安全账户'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一致。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向第三方账户继续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