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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征信修复与教育培训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谎称可操作征信修复并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在线培训课程。李某通过电商平台伪造资质,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资金被迅速转至境外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和征信修复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所谓课程资料。双方就是否存在冒充身份、伪造资质及资金流向合法性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通话记录,核实其通过婚恋平台获取客户信息并要求提供身份证件等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司未能出示有效合同及培训服务凭证,二维码收款记录显示资金被转至关联个人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资质、伪造征信修复服务等行为,李某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公司对二维码收款账户的管理存在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032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虚假宣传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与电商平台联合实施的征信修复骗局,注意核实机构资质与服务内容。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与金融监管部门双重维权渠道处理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