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QQ投资遭冒充导师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QQ投资遭冒充导师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投资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以'低风险高收益'为诱饵诱导其下载该公司APP进行虚拟投资。在充值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且APP无法登录,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实际开展所述业务,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及投资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未签订合同,要求驳回诉求。双方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APP注册信息、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证明对方虚构事实并诱导投资。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误导性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银行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可撤销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投资陷阱,投资前应核实资质并保留完整通信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