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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追回难

【标题】女子婚恋平台被诈骗3.5万元追回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及虚拟币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婚恋为名诱导其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李某谎称可提供高额回报,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入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平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系骗局并报警,但资金已转入境外虚拟币通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返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书面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及李某发送的虚假投资平台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通讯录证明李某非公司人员,对资金流向及平台真实性无法解释。仲裁员依职权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其为非法运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支付2.8万元及法定利息,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骗局,转账前应核实平台资质。证据保存应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截图,及时报警可提高追偿成功率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