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电信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李某。李某以领导身份指示张某某通过QQ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称用于公司紧急项目。张某某未核实身份,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将款项转至非公司对公账户的个人账户中。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冒充身份诈骗,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款项系内部转账未实际收到,且未签订任何协议。双方就QQ聊天记录真实性、二维码收款账户合法性及资金去向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QQ聊天记录截图、短信往来记录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二维码收款凭证。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委托专业机构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确认聊天记录与支付记录时间线吻合,且收款账户确非公司官方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行为,公司未履行核实义务,裁决公司限期返还3.5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不当得利规定;《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身份核实机制,劳动者遇突发转账要求务必通过多方验证。电子证据需及时备份并保存原始载体,建议使用企业微信等可追溯的正规通讯工具,避免脱离平台交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