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冒充公职人员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冒充公职人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政府项目投资为由,承诺年化收益达30%,通过发送伪造文件及频繁短信沟通,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遂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被申请人辩称系私人投资行为,且未与张某某建立劳动关系,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记录,确认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并伪造政府文件。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主张部分款项已用于平台运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属犯罪行为;《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适用于合同关系中的过错方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谨慎核实对方身份,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银行紧急止付,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企业应强化员工信息安全培训,防范被用于诈骗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