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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骗子诱导转账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骗子诱导转账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平台虚假中奖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女士'后,被以中奖为名诱导至某市商业街面。对方声称通过线下丢包分钱可获额外收益,引导张某某使用支付宝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资金经虚拟币通道流转后,骗子以需开启电商平台屏幕共享为由,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最终通过脱离平台交易手段完成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平台方辩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无法审查所有用户行为,且张某某未按提示完成风险评估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网页截屏等电子证据。平台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仲裁委认定电子数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关于证据形式的要求,结合张某某在庭审中演示的诈骗话术流程,确认平台存在用户审核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警惕'中奖'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要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针对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平台应设置强制验证环节,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损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