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遇精准信息诈骗损失3.5万元

张某某遭遇精准信息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遇精准信息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养老服务活动中,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是投资顾问的客服人员。对方以伪造的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当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通过通话记录追溯发现该客服使用假币调包手段,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诈骗平台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责任,公司则称仅提供技术平台且无法控制用户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银行流水,结合公安机关冻结的虚拟币账户信息展开调查。公司提交的所谓'用户自主操作'证据因缺乏时间戳验证被认定无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1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强化用户信息保护义务,警惕虚假贷款场景诱导;个人需提高对'精准诈骗'的识别能力,发现异常立即留存证据并报警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