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应聘消灾骗局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求职者应聘消灾骗局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面试时面试官以'公司需缴纳消灾费用'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平台完成约3.5万元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按指示将资金转入境外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无法通过平台追回款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消灾骗局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资金;公司辩称该费用为入职保证金,属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短信截图证明转账行为系张某某主动发起。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虚拟币转账记录、面试短信截图及平台交易流水,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涉案账户资金流向证明,认定该公司存在诱导性虚假宣传。公司虽提交部分沟通记录,但无法证明其已履行相应义务,且对资金跨境流转风险未尽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公司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警惕以'消灾''中奖'等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手段,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涉及虚拟币交易时,应注意资金流向的合法性,及时向金融机构申请紧急止付。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情况,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并留存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