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虚拟币遭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虚拟币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的李某,对方谎称其网购账户涉嫌违法需缴纳保证金。李某通过电话指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并多次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支付记录及通话录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诈骗损失,要求赔偿全部款项;平台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平台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用户注册资料、转账记录及李某身份冒用证据,确认平台未对李某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查。李某曾以公检法人员身份要求扫码付款,平台客服在纠纷发生后未及时冻结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监管失职,判决其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退还已支付的虚拟币资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对用户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查,切勿轻信'公检法'等权威身份要求转账。遭遇要求扫码或虚拟币转账的,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保留所有聊天记录、支付凭证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