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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投资诈骗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投资诈骗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所谓'公司高管'微信,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随后发送短信链接诱导进入仿冒网站完成投资操作,期间通过伪造聊天记录制造'领导指示'假象。资金到账后,诈骗分子以多级拆分方式将款项转入多个境外账户,且通过虚拟货币进行快速转移,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过错导致其受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确认其通过婚恋平台接触诈骗分子过程。公司虽提交了平台资质证明,但未能证明已尽到防范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转路径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网络行为监管,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验证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陷阱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