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婚恋对象诱导投资骗钱被追责

冒充婚恋对象诱导投资骗钱被追责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诱导投资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项目产生纠纷,案由涉及通过虚假婚恋关系实施的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相亲网站结识自称李女士的女子,对方以帮助办理教育培训证书为由,虚构高收益投资项目。通过电信电话及短信诱导,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将约3.5万元转入该公司指定的虚拟币账户。初期通过银行卡转账获得小额返利后,对方以'系统升级''资金冻结'等理由拒绝返还本金,最终该虚拟币平台被监管部门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投资行为属自愿且已提供培训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未出庭应诉。鉴定机构确认涉案虚拟币账户系非法资金通道,短信内容存在明显诱导性表述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约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认定其通过虚构婚恋关系实施的网络诈骗行为成立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禁止性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警惕高收益陷阱,婚恋关系中涉及资金往来应严格核实对方身份。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财产保全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