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境外兼职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境外兼职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28岁)因求职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高薪境外兼职岗位,后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线下门店看到招聘广告,称可从事境外高薪工作,需先缴纳保证金。工作人员冒充政府人员电话联系,以'审核资质'为由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张某某未核实信息即向公司账户汇款3.5万元,后发现该兼职为虚构,要求退款遭拒。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公司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动,监控视频显示工作人员曾展示伪造证件,但张某某未及时申请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招聘程序,保证金用于'资质审核',并称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入职手续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屏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虚假合作协议。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认定公司账户与境外企业无实际关联,且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因未及时止付导致的0.7万元损失,认为其存在诱导欺诈但未完全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584条违约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虚假兼职信息的规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境外'等异常招聘信息,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遭遇诈骗需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并申请止付。企业不得利用虚假信息诱导他人转账,否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