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某科技公司QQ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员工被某科技公司QQ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公司兼职员工,被公司以高薪境外工作为由诱导参与投资理财项目,后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公司发布的兼职信息应聘,公司宣称可提供境外高薪工作机会。入职后,公司人员以'金融部门'名义要求其下载涉案APP进行投资,并伪造退款流程诱导其向所谓'对公账户'转账。张某某在提供验证码后发现APP已下架,遂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及QQ聊天记录。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自愿参与投资,转账行为系个人操作;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假宣传、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及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广告、QQ对话截图、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记录,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委要求公司解释资金流向,其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本金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标准认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警惕以高薪为诱饵的金融诈骗陷阱。劳动者需核实企业资质,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保持警惕,及时保存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