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充值培训费后遭诈骗平台卷款跑路
【标题】学生充值培训费后遭诈骗平台卷款跑路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省会城市在校大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家政服务培训为名诱导充值,产生劳动争议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广告,宣称可提供高收益低风险就业机会。公司要求其通过虚拟币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作为入金,承诺6个月后返还。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实际未开展培训业务,且收款账户频繁变更、资金迅速转移,联系不上任何负责人。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账户非公司实际控制,且已按协议提供'培训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虚拟币转账凭证、培训广告截图、与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出示培训合同、服务明细及账户授权证明,仅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异常及履约能力缺失等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2.8万元培训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及《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