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培训贷被骗3.5万元追缴难
【标题】学生兼职培训贷被骗3.5万元追缴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招聘,遭遇培训贷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市通过网络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养老项目兼职岗位,公司以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为由,要求其先缴纳培训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电话与公司人员沟通,被诱导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操作,随后公司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快速转移资金,导致其损失约3.5万元。经调查,该公司实际从事医疗养老诈骗业务,存在虚构平台、伪造资质等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缴损失;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资金用于项目投入,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合同文本。经技术鉴定,电子证据真实性获认可,但公司称部分款项已用于项目运营。仲裁庭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虚假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同时要求公司承担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学生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培训贷陷阱,重要交易应保留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